不合理,且无任何法律依据。讨债公司的核心服务目标是追回欠款,未达成目标自然无权要求付费。更重要的是,其与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属无效合同,即便合同约定“无论结果都需付费”,该条款也无效。若讨债公司以骚扰、威胁等手段索要费用,委托方无需妥协,应立即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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